本报讯 近日,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,我省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制定了《山东省低价药品清单》。其中,布洛芬、萘普生等81种西药,维C银翘片、小柴胡片等163种中成药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。

    据了解,新规确定了低价药品的日均费用,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,西药不超过3元,中成药不超过5元。低价药品清单中标明了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剂型,所列剂型的各个规格均为低价药品。其中,按照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,日治疗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,按照低价药品价格政策执行;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,按现行有关价格政策执行。在不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前提下,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,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加价率作价销售;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;社会零售药店自主制定销售价格。

(记者 常青

通讯员 王清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