潍坊市交通安全教育中心从7月29日起受理以下满分驾驶人学习教育业务,8月5日正式开课:
1、潍坊城区(奎文、潍城、坊子、寒亭、高新五区)的机动车驾驶人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及以上的;
2、全市驾驶人中,持有C2以上准驾车型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及以上达到12分或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;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驾驶人负有事故责任,驾驶证未被吊销的;
3、全市重点车型驾驶人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。
按照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分类管理办法》规定,驾驶下列车型之一的,按照重点车型驾驶人管理:
1、驾驶大中型营运性客车或旅游客车的;
2、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;
3、驾驶校车的;
4、驾驶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;
5、驾驶其他对道路安全影响较大,应当列入重点车型管理的驾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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