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首席评论员 朱钟泉



 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第三小学语文教师秦开美,因为劫持事件,身份接连转变——教师、人质、英雄、楷模。然而此前,秦开美尽管教学出色,但因为是代课教师,两次被政策清退,后因学校缺人而被召回。

  据报道,作为代课教师,秦开美最早的工资是250元,后来涨到700元。去年,月薪才涨到1400元。而体制内教师的薪水是秦开美收入的两倍以上。并且这位老师生活清贫,不享受体制内教师寒暑假的工资待遇,各种保险福利更是统统没有。

  国家出台长期代课教师政策若干年了,并且教育部要求严格禁止聘用新的代课人员,并提出“择优招聘、辞退补偿、纳入社保”等多途径妥善解决代课人员问题。可4年过去了,秦开美老师既没有被“择优招聘”,也没有被“辞退补偿”,始终游走在灰色地带,这是为何?

  如果不出现这件突发事件,也许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秦开美的名字,也无从知道。她还是一个代课教师。并且,她的教师身份也许永远得不到解决,当然,行为英勇、道德楷模也不一定能有助于秦开美转正。理由很简单,秦开美以前工作努力、教学成绩优异,不是一样没有解决吗?难道会因为她行为勇敢就能解决了?不可能。就算有一天解决了,根本原因也是校方迫于舆论的压力,也绝不是从解决秦开美本身困难来考虑。体制,是一把铁锁,冷酷无情。临时工冲在第一线,但凡有风吹草动又往往成为裁员的“炮灰”。

  有人这样说,漫长的20多年里,秦老师就这样一直在一线默默耕耘。如果不是因为611日那天教室里忽然闯进一个劫匪,她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转正。现实中,还有多少秦老师这样平凡而伟大的教师,我们不得而知。平凡的工作也许无法丈量出这些代课教师的伟大,我们总不能将代课教师转正的希望寄托在一次次的危险、事故、灾难中吧,让他们用生命来换取一个正式身份,这显然过于荒诞而残忍。

  新修订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已经于201371日正式实施。新法当时最大的亮点,就是明确规定了“临时工”享有与用工单位“正式工”同工同酬的权利,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。同工同酬,真的能够实现吗?从临时工的角度来说,在一个单位工作多年,但工资待遇和正式工相差三四倍,更谈不上福利待遇,这显然不合理,临时工也需要尊严,需要生活,更需要社会公平。但是,接下来的问题是,某些权力部门的临时工是如何进入单位的呢?临时工的招聘是否公平公正呢?

  拿这次绑架人质事情来说,也绝不是偶然,当然绑架人质的做法在任何时候都是错误的。但是,像秦开美转正事件一样,很多新闻背后总隐藏着秘密,很多社会现象无法深研,这几乎成为这个社会人人皆知的秘密。所以,很多时候,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“我不信”,政府不可信,媒体不可信,人们还能信什么呢?公信缺失,让转型期的人们变的互不信任、处处设防。那么这种“我不信”持续发酵,天长日久就会变成“我不服”,继而成为“我不甘心”,然后社会戾气的种子在某些人的心里生根发芽。

  社会戾气从何而来,戾气的产生、个体极端事件的发生都与社会规则失守有关。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各级政府和一些强势集团对规则的破坏,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,引起了民众的维权抗争。间接的表现是规则失守,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丧失,民怨沸腾,引发了多起社会泄愤事件和个体的泄愤性暴力。比如,房屋拆迁的时候,被拆迁的民众拿出了宪法,拆迁人员却可以随意藐视宪法,任意践踏民众的基本权利,甚至强拆、无视自焚、活埋、动枪。公权的暴戾带来了社会的有样学样。

  什么时候我们的政府部门把政策落实到实处了,没有藏着掖着的秘密了,这个社会真正公平了,秦开美这样的小人物的个人利益得到保障了,社会才真正和谐了。因为,用规则来化解社会戾气,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,“尊重每一个人,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,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,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”,是政府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