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 近日,为规范我市各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为,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,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更好发展,市房管中心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[2007]504)和《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寿光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寿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两个文件正在审核呈报中,相信随着两个文件出台实施以后,对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、积极稳妥推行业主大会制度、提高物业服务水平,将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。

 “楼梯上的管道井整修了、路修好了、绿化带的树种了、环境亮堂了……俺没花一分钱,小区就旧貌换了新颜!”家住银丰新都的王女士对业委会成立后小区的环境整治非常满意。

20133月,在市房管中心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,在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地大力配合下,银丰新都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了。业委会成立以后,与小区物业密切配合、多次沟通协调,召开了三次业主代表大会,反映业主意见,并针对小区实际情况进行了数次调研,将小区各方面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维修的项目进行了总结。双方齐心协力,统筹分配、利用资源,针对小区内道路破损、房屋漏水、车辆乱停乱放、管道井和楼梯间墙皮脱落等一系列实际问题,申请了90多万元的公共维修基金,开展了一系列修缮改造活动。现在的银丰新都,路面平坦,出行方便,植被美观,卫生整洁,基础设施完善,各方面焕然一新。

 同样,怡园花都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,小区环境变化也发生了很大变化。据悉,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,协调物业企业和巨能电气对小区的配电箱进行了修缮;申请资金对小区绿化带内缺失树木进行了补种;协调物业企业专门设立了宣传栏,普及物业服务知识,让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。

业主委员会是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纽带。不论是业委会还是物业服务企业,两者的共同切合点都是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,只有两者目标一致,才能顺利、及时地开展工作,更好地为业主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。

(记者 张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