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事逃逸者 当天“栽”的占八成

今年1月份至6月份,我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率达84.7%

肇事后逃逸原因呈现多样化,民警提醒切勿存有侥幸心理

6月28日,记者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,今年1月1日至6月28日我市发生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,侦破率达84.7%。其中,八成交通肇事逃逸者都是在事发当天落网。“交通肇事逃逸者永远逃不出法律和道德的恢恢天网。”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谭伟松说,发生事故后,车主应主动承担责任,切勿存有侥幸心理,否则面临的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。

●交通肇事逃逸难逃责,肇事者终究会受到应有的制裁

6月初,在新海路与昌大路交叉路口西500米处,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大货车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。事故发生后,大货车司机逃离现场。事故发生后,交警通过现场残留的雾灯罩残片,锁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大货车。“通过市公安局联合以萨公司研发的‘神眼’大数据系统,我们对该路段过往车辆进行了一一筛选。”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谭伟松说,仅用了一个小时,就锁定了嫌疑车辆。当天下午,交警大队民警将从滨州送货返程途中的货车司机抓获。

6月14日22时许,在卧甲路古城街道久安村路口,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皮卡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。通过现场遗留物,谭伟松及相关民警当即确定了肇事车型,后通过“神眼”系统的车型筛选功能,锁定了嫌疑车辆,当天将肇事逃逸司机抓获。

6月中旬,银海路与文庙街交叉路口附近,一辆轿车与一辆助力摩托车相撞后,轿车将摩托车拖行了500米,轿车司机汽车逃逸。谭伟松及相关民警在现场调查后,通过车辆登记信息,当天即锁定了肇事逃逸者,将其抓获。

“这三宗案件的肇事逃逸者,都存有侥幸心理,但是他们不但逃脱不了责任,面临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。”谭伟松介绍说,许多看似毫无头绪、“天衣无缝”的交通肇事逃逸案,其侦破难度远非逃逸者想象的那么大。除了上述案件,2014年1月份至6月份,我市还破获了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侦破率达84.7%,在这些案件中,有八成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者是在事故当天落网。“尤其是‘神眼’大数据系统使用以来,遮挡面目检测、“神眼”搜车、以图查车、一车多牌选等搜索功能一应俱全,更有助民警快速筛选、定位嫌疑车辆,快速侦破案件。”

●法制观念淡薄、侥幸心理等,成为促使肇事者逃逸的主因

明知道逃逸是违法行为,为什么还有人以身试法?谭伟松表示,造成逃逸原因很多,其中,有的司机法制观念淡薄,发生交通事故后,认为逃逸行为会加重自己的肇事量刑情节,甚至有的驾驶员认为逃逸行为只是道德行为,与违不违法无关。另外,受肇事逃逸者现场判断、选择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。

“肇事逃逸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,情绪紧张,心生畏惧,担心自己要承担重大的经济赔偿或者要坐牢,怕影响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等,于是想到了逃跑。”谭伟松说,还有的一些肇事逃逸者因为存有侥幸心理,比如事故发生后,见伤者昏迷,失去知觉,除死伤者外再无他人,死无对证,硬着头皮驾车逃逸,“像是地点偏僻、行人较少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,有些司机自认为交警查明事故原因难,从而选择铤而走险,却不知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”

“还有一些肇事车辆因为没有购买商业保险、办理车辆审核等手续,运输车辆没有营运资质,肇事逃逸者本人没有驾驶证,也都因为害怕被查处受到严厉处罚选择逃逸。”谭伟松介绍,在“醉驾入刑”后,有些司机在发生事故后,掩饰自己喝了酒以及想逃避法律追究,往往第一时间选择逃逸。

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做?谭伟松说,司机首先应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,救护受害者,保护发生事故的现场。同时,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。然后收集必要的证据,通知保险公司。

市交警大队民警提醒,交通肇事逃逸逃得了一时,逃不了一世。一系列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破就是很好的例子。如果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逃逸,并履行报案,保留现场,主动接受警方的调查处理,那么警方会对其所负的责任进行认定。如果事故发生后逃逸,如果另一方没有明显过错,肇事逃逸者将负全部事故责任。同时,《刑法》规定,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